拒绝现金?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文件,规范现金收付行为

2020-12-16 11:19   来源: 互联网

智能服务的广泛应用正在深刻、不断地改变着公众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。中国人民银行表示,在鼓励发展多种支付方式的同时,保障公众对现金的需求,维护人民币的合法地位,是中国人民银行长期以来面临的重大问题。


据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,经过近年来的宣传整治,拒收人民币现金(以下简称拒收现金)问题总体有所缓解,但仍有部分商户,机构等主体对现金收付中的责任和义务存在不同程度的误解和偏差,或出于成本控制,用户体验等原因不愿收取现金。特别是今年COVID-19疫情的出现,对现金收付环境产生了新的影响,拒收现金问题有所反弹:一是一些基本公共服务,如医疗,出行,水电煤气等,以及普通生活消费,从原来"面对面"的线下场景逐渐转变为线上办理,有的甚至取消了上门服务。二是许多新的消费方式,如"非接触式",没有考虑到现金收付的需求,造成一些群体,特别是老年人的消费和支付障碍;三是部分商户服务人员热衷于引导顾客安装APP,关注迷你程序,容易产生歧视和排斥现金现象。"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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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解决上述问题,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目前的业务模式、支付方式和管理要求,发布了第18号公告,旨在进一步推广现金收付规范的要求,促进社会各界对保障人民币合法地位的共识,共同营造多元化支付条件下的和谐现金流通环境。


记者梳理发现,针对拒收现金的问题,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"中国人民银行公告(2018年)第10号"(以下简称"第10号通知)。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,两项公告的一般原则是一致的。第18号公告进一步完善和补充了第10号公告,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:


首先,它更适合国家治理的新要求。第10号公告明确了保持人民币法律地位、鼓励发展多种支付方式、尊重消费者选择权的总体目标。第18号公告重申了这一总体目标,考虑到国家治理和服务效率的需要,进一步阐明了服务消费、顺畅支付流通环境和保护民生的新要求。


二是内容更加全面具体。首先,第#号公告。18从现金收付的整体生态环境出发,将现金流动,使用和管理的主体分为三类:现金收付主体,现金收付服务主体和现金生态主体。其次,围绕公众日常消费这一高频场景,厘清行政事业性收费,基本公共服务,交通运输,大中型商业机构,小微经济主体,线下未售,线上网管等不同现金收付主体的要求,进一步厘清拒收现金行为的边界。三是对各类金融机构,非银行支付机构,自助设备厂商等现金服务主体提出指导性意见,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,基层社区和社会公众提出倡议,呼吁大家共同维护现金流生态环境。"

责任编辑:无量渡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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